2026年6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开展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
本次行动分温泉、永安两个片区,检查组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维修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非标车辆(销售无工信部公告、无3C认证、无出厂合格证明)、虚假宣传、私自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据悉,检查组在温泉、咸安城区检查经营门店7家,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重点开展政策贯宣,张贴《关于加强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7份,发放宣传手册20份。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全域整治,严查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行为,严查隐蔽销售、异地流入及线上违规配送,落实中心城区限时禁行管控,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全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未经公告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不得上道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轻信商家推销,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头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