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苏监管支局发布批复称,《关于变更中国平安(HK2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平保寿新塔支发〔2026〕9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HK2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中国平安(HK2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乌苏市文林小区26(幢/栋)1单元3层3-11号房屋。
二、中国平安(HK2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