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岗海关查获进境旅客携带12条濒危砗磲饰品(884141)。
当日,海关关员在皇岗口岸对进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且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该旅客的背包内查获用蓝色纸袋包装的一批珠串饰品(884141),疑似为砗磲制品,经清点,饰品(884141)包括项链和手链,共计12条。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物品为砗磲科制品(其中2条项链中的4颗黑色串珠除外)。砗磲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的物种。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