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消息,江苏连云港(601008)东海县看守所依法批准两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临时离所,回家陪伴子女参加高考。此举基于二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低且家庭监管完善,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6月6日,东海县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经过综合研判,依法准许拘役服刑人员曹某、高某临时离所,陪伴子女参加高考。两人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纪律,无违规记录。
临时离所申请与排查过程
高考前夕,曹某因担心女儿考试状态提交离所申请。驻所检察官随即对全体拘役服刑人员排查,发现高某的女儿也将参加高考。两人子女成绩优异,模拟考试均稳超一本线,家庭期盼强烈。
审核与监管措施
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成立审核小组,核查确认二人改造态度端正,脱逃及再犯罪风险极低。家属签订担保责任书,承诺全程监督。离所前,民警与检察官对二人进行警示教育,明确纪律要求,并与当地派出所制定应急预案。
法律依据与人文考量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结合服刑表现、社会危险性评估及家庭监管条件,看守所依法作出批准,要求两人按时返所。此举旨在减少高考对考生家庭的影响,体现司法温度。
原文:新闻现场|拘役罪犯回家陪孩子高考(来源:最高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