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宁波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附海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甬人保财险发〔2026〕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附海镇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该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告手续,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真做好客户后续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