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某科技公司收到1400多万元罚单。经法院多次组织协商,申请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被执行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这也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达成执行和解。
《金融时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了解到,在一次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了某科技公司不规范经营的违法线索,并将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查清违法事实后,为维护广大消费(883434)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并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后,该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无力缴纳罚款。由于公司未按期缴纳罚款,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强行罚款,企业可能面临破产清算。北京金融法院了解该情况后,积极开展协商,促使双方对缴纳罚款达成共识。目前,该企业已经如期将第一笔罚款交齐。
“该公司在郊区有一块空地和厂房可以拍卖,但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直接查封、拍卖不足以偿付罚款,强制处置公司资产可能导致62名员工失业,该公司正在洽谈的新业务也会化为泡影。”北京金融法院法官李林强介绍。
为了高效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行政机关充分考虑到公司停产后现金流枯竭导致的实际困难,允许分期履行罚款义务,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履行期限及风险防控条款,如不能按期履行可恢复原执行程序。
此前,北京金融法院也遇到过类似的难题。有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债务,法院简单地“一拍了之”。对于该案件,要走完法律程序?还是探寻一条更能兼顾各方利益的新路?
对此,北京金融法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灵活执行措施。其中,“活封活扣”政策成为关键一招。法院对光伏电站及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设备开展生产经营,而稳定的电费收入则成为企业后续履行缴纳罚款的资金来源,有效避免了设备闲置造成的巨大价值损耗。与此同时,法院还主动行使调查权,深入企业查访,将企业良好的经营状况、稳定的现金流以及积极的自救意愿等真实信息,客观、准确地传递给金融租赁公司,逐步消除双方之间的误解与隔阂。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某文旅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纠纷中,法院利用黄金假期宽限期促成调解,帮助企业“蓄水养鱼”。修复信用增互信,比如,某光伏企业陷入债务危机,通过“活封活扣”保障正常经营,3个月内引入投资还清7亿元欠款。系统思维解难题,比如,处置某科技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时,采用“整体拍卖”方案,溢价160%实现多方共赢。创新方法破困局,比如,某保理合同纠纷中,通过“调解+执行+判决”模式,为民营企业减负3000余万元。
“行政处罚的根本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而非简单施以惩戒。”李林强表示,法院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而非简单对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允许企业分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为企业保留了转型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北京金融法院在办理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通过协商、分期履行等方式,在依法保障国家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果、企业生存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