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酒泉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甘肃银行(HK2139)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党河东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甘肃银行(HK2139)酒发〔2026〕5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银行(HK2139)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党河东路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敦煌党河东路小微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酒泉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同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其他后续事项。
三、你行应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终止营业机构的业务归并、清理移交、人员安置及善后工作,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事项,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四、终止营业后,应妥善清除原网点标识、标记及其他反映你行特征的装潢装饰,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上述条件从事违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