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警惕购物时“被投诉主体与实际经营单位不一致”风险

2026-06-09 17:42:20
来源:滚动资讯
作者:滚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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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菏泽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被投诉主体与实际经营单位不一致”的风险。 2、市消协发布五条提醒,包括核验商家资质、保留交易凭证、警惕“李代桃僵”话术、找准责任主体再投诉以及提高防范意识。 3、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被虚假宣传和含糊身份表述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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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菏泽市场监管消息,近期,菏泽市消费(883434)者协会在处理投诉中发现,部分消费(883434)者因未注意审核经营者信息,在维权时遭遇“被投诉主体与实际提供单位不一致”的困境,导致权益受损。为防范此类风险,市消协发布以下提醒:

一、核验资质,查清“谁在卖”。交易前,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核实商家营业执照信息,警惕无法提供明确主体信息的商家。

二、保留凭证,锁定“交易对手”。付款时确认收款方与主体信息一致;避免随意扫描他人提供的付款二维码;开具发票时注意核对信息,避免向个人账户或与执照不符的账户转账。

三、警惕“李代桃僵”话术。如遇商家声称“我们是某公司旗下品牌”“售后由厂家负责”等,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或三方确认记录,勿轻信口头承诺。

四、发生纠纷,找准主体再投诉。消费(883434)者应先明确责任主体,再协商或通过平台、消协、行政部门等途径维权。若经营者主体公示不清,可要求平台、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等相关方承担责任。

五、提高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平台和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被虚假宣传和含糊身份表述迷惑。

菏泽市消费(883434)者协会

2026年6月9日

供稿:市消费(883434)者协会

原文:消费提醒:警惕购物时“被投诉主体与实际经营单位不一致”的风险防范(来源:菏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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