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银市场监管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原《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新规,国家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行“四统一”原则,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认证规则、统一产品标识。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多部门共同管理与监督。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认证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根据产品的资源、能源(850101)、环境、品质等属性,实行分类认证管理,包括全项认证与分项认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对于同类产品,全项认证的绿色属性要求不低于分项认证,分项认证之间也需协调,以促进认证结果相互采信,避免重复检测。
严格规范认证实施过程
认证机构需依法设立并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有资质的机构申请认证,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认证过程包括样品检测和现场检查,认证机构与检测机构需对结果负责,并确保全过程可追溯。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机构需对获证产品实施有效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可暂停或撤销证书。
统一标识使用与监督管理
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使用相应绿色产品标识。标识通常为绿色,可按比例缩放,需清晰可识。企业可在产品本体、包装、随附文件及网络平台等位置加施标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认证活动及标识使用实施监督检查,相关监管信息将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或标识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使用,推动绿色产品采信与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消费(883434),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原文: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来源:白银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