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消息,5月20日,云浮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的决定》。该《决定》自6月1日起施行,以法定形式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化为全市共同意志,为相关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决定》共八个部分、二十项内容,紧扣“绿色”与“国际化”两个关键维度,从五个方面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勾勒城市发展新图景。
一、统筹机制:建立健全绿色国际化城市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引入专家咨询,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并融入相关规划布局。
二、绿色底色:作为广东首个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云浮将继续推进试点,搭建生态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探索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创新绿色金融模式。
三、宜居空间: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雨污分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未来社区试点,提升城市韧性,建设宜居乡村。
四、高铁(885562)CBD:将云浮高铁(885562)站CBD及周边区域规划建设单列,视为城市发展“核心引擎”,要求科学编制综合开发规划,推动城市更新、产业集聚与产城融合。
五、国际化能级:既聚焦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南药产业绿色发展高地,也要求建立对外宣传机制,推动重点场所配备多语种服务与国际标识,设立涉外政务服务窗口,探索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决定》的制定过程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市人大常委会组建起草小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意见,并充分吸纳,对草案反复修改完善后提交审议并获得一致通过。
为确保《决定》落地,《决定》明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监督,各级政府需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设工作情况。此举标志着云浮绿色国际化城市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原文: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加快建设绿色国际化城市(来源: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