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及实控人王广西收罚单,合计被罚880万元

2026-06-09 20:46:39
来源:北京商报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海德股份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进行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时,交易对手方代海德股份关联方偿还借款,构成资金占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2、海南证监局对海德股份和王广西分别处以200万元和680万元罚款。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海德股份--

北京商报讯(记者王蔓蕾)6月9日晚间,海德股份(000567)(000567)披露公告称,当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21年3月,海德股份(000567)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海德股份(000567)及其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交易对手方支付收购价款。2021年4月,海德股份(000567)交易对手方将收购价款中的8.84亿元代海德股份(000567)关联方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海德股份(000567)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30日资金占用余额均为8.84亿元,分别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8.65%、17.04%、16.08%、16.69%,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资金占用情况。海德股份(000567)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4月,上述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全部归还。

海南证监局表示,海德股份(000567)上述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000567)时任董事长,知悉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签字保证海德股份(000567)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海德股份(000567)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广西作为海德股份(000567)实际控制人隐瞒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德股份(000567)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