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蓝色金融有助于支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总行有关工作部署,11个沿海省市即将开展蓝色金融标准试用。为强化辖区动员、提升试用质效、协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组织召开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推进暨能力建设会议,28家金融机构共计80余人参加,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伊志峰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上,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介绍了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安排,解读了近期印发的《厦门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领域和实施路径;农业银行(601288)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601166)厦门分行作经验交流,兴业碳金融研究院专家开展《蓝色金融政策体系、市场实践及发展建议》的讲座,进一步加强交流分享和能力建设。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蓝色金融的新形势、新要求。要聚焦重点,协同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厦门“因海而生、向海图强”,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探索蓝色金融特色实践,率先在绿色金融标准内单设蓝色经济类别,设立蓝色企业直通车;推出国内首个海洋碳汇服务平台,交易量居全国前列,持续落地“蓝碳质押贷款”“蓝碳损失险”等配套金融服务;拓展“以港兴市”资源禀赋,发布福建省首个港航物流领域绿色金融团体标准,落地绿色船舶履约保函、船舶能效挂钩贷款等创新实践,取得一系列成果。下一步,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将以标准试用作为工作新起点,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继续书写厦门特色实践,加快提升金融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