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中的是许诺的“利息” 他们盯上的是你全部本金 三年非法经营 千万资金血本无归 揭开非法金融的“高级伪装”

2026-06-15 03:34:45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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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非法金融活动不断翻新手段,隐蔽性强、诱惑力大,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华商报《法治周刊》通过咨询业内权威人士、剖析已判决的典型真实案例,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底层逻辑与巨大风险。 2、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实质从事货币、支付、外汇等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3、法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亮明底线:凡是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均属违法;凡是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不保护其损失。 4、防非要点:虚拟货币及相关“挖矿”活动在我国不属于合法金融业务。场外股票配资不受法律保护。正规股票交易必须通过合法证券公司,资金走银证转账体系。 5、同时具备“资质”“回报”“资金流向”“募集对象”这四点特征,基本可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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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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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

“虚拟货币挖矿月入过万”“稳赚不赔的炒股神器”“下一个阿里等你投资”——这些刷屏朋友圈的“财富密码”,看似是发财的捷径,其实都是为你量身定制的陷阱。非法金融活动从不自称“非法”。它们披着科技、创新、慈善的外衣,精准抓住人们对财富的渴望,用高息作诱饵,用拉人头作裂变,在合法外衣的掩护下,悄悄掏空你的血汗钱。当你看中他们许诺的“利息”时,他们盯上的,则是你的全部本金。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诱惑力更大,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2026年6月,是第十四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在6月15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旨在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

值此之际,华商报《法治周刊》通过咨询业内权威人士、剖析已判决的典型真实案例,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底层逻辑与巨大风险,以司法利剑与法治温情,共同筑牢守护百姓“钱袋子”的铜墙铁壁。

法律锚点

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定边界与政策红线

金融业是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持牌经营”是维护金融秩序不可逾越的根本底线。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实质从事货币、支付、外汇等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这一界定明确了衡量非法金融活动的核心标准:一看是否“未经许可”,二看是否“实质从事金融业务”。无论其披上何种外衣,都逃不开法律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这是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银行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关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399975)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除证券公司(399975)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885338)业务。”

——这两条规定构成了证券业务的特许经营壁垒,是打击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场外配资等证券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关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金融活动行为严惩不贷:组织、策划、实施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必将面临刑法的严厉制裁。

法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亮明底线:凡是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均属违法;凡是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不保护其损失。广大群众务必清醒认识到,守住自己的“钱袋子”,首先要远离一切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以案释法

揭穿高息诱惑背后的风险实质

案例1:虚拟货币的伪装

——高科技外衣下的传销骗局

2020年5月,温某等人以西安一家数字科技公司名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现场推介会等方式,对外宣传IPFS技术及虚拟币发展前景,宣称项目具有“超高回报率”。参与人员既可通过购买“矿机”挖取FIL币获取收益,还可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新参与人员须扫描推荐码完成App注册,上线及隔线均可根据下线购买矿机的数量,按不同层级获取提成。

司法机关查明,该公司共向客户出售“矿机”23246.42T,而其实际购入、租赁的矿机仅为18752T,存在超卖算力;向客户宣传可用于产生收益的有效算力为22878.42T,而实际完成封装的算力只有5361.6T,存在虚构有效算力。而且大量募集资金流向未知地址。

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并不是单纯的通过销售真实商品营利,而是通过设置返利机制,直接或间接从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获取利益,激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同时又超卖算力、虚构有效算力,以达到骗取财物之目的,其行为模式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温某等人六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防非要点:虚拟货币及相关“挖矿”活动在我国不属于合法金融业务。凡是以“高额返利”“发展下线”为激励手段,要求通过推荐码注册、拉人头获取提成的项目,极有可能涉嫌传销。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更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拉人头活动。

案例2:场外股票配资的陷阱

——三年非法经营,致千万损失

2020年10月,乔某、邓某、邵某、苟某从上海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离职后,预谋共同代理场外股票配资平台。四人利用此前掌握的股民信息,先后担任某配资平台的二级代理、一级代理,从中获取佣金和利息差额。

2022年6月,在原平台无法登陆的情况下,四人决定自行经营,委托他人重新搭建了名为“顺盈泰”的配资平台,直接收取客户资金,继续招揽股民配资炒股。直至2023年9月案发,短短三年时间里,先后有数十名股民向该平台指定账户转入保证金、利息等共计1600余万元,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乔某等四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分工明确,作用相当,均系主犯。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乔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防非要点:场外股票配资不受法律保护。正规股票交易必须通过合法证券公司(399975),资金走银证转账体系。凡是以“高杠杆”“专业配资”为名,要求将保证金转入个人账户或不明对公账户的,均属非法经营活动,投资者务必远离。

慧眼识局

牢记“四看”铁律破解伪装密码

法治的刚性红线,需要转化为公众的防范本能。法律明令禁止并划定“损失自行承担”的严重后果,正凸显了事前识别、防患未然的极端重要性。然而,现实中的非法金融活动往往不直接显露其违法本质,而是精心包装、频换“马甲”,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如何将法条中的“未经许可”“许诺回报”“不特定对象”等抽象法定要件,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识别标准?近日,多位金融行业业内人士指出,“资质”“回报”“资金流向”“募集对象”这四点往往是“破局”关键,也是实践中破解非法金融活动套路的“四看”铁律。

一看资质:金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凡是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资金业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基金销售等法定特许金融业务的,均属非法。需特别警惕的是:境外金融牌照未经境内监管部门认可,不得在境内开展业务;持牌机构超范围经营同样违法;而不法分子出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般行业许可,绝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合法依据。

二看回报:承诺远高于合理水平的“保本保息”“稳赚不赔”,是非法金融活动最具诱惑性的诱饵。按照金融监管规定,除依法受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储蓄存款外,正规资产管理产品必须打破刚性兑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所谓超高额固定回报,本质上是庞氏骗局的“请君入瓮”。

三看资金流向:正规金融产品的投资资金必须流向受监管的金融机构对公账户或指定的第三方存管账户。若对方要求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扫描不明二维码或通过现金交易,意味着资金已脱离金融监管体系,存在被非法侵占的极大风险。

四看募集对象:正规金融业务必须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进行风险测评,只向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合格投资者推介。非法金融活动往往无视投资门槛,不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甚至采取“拉人头”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广泛吸收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基本可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广大群众务必高度警惕、坚决远离。

国家行动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三年总体战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2024年,为期两年的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启动。到2026年4月,防非打非部际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成效时指出: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地方三级防非打非机制全面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重大升级随即落地——2026年4月22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在前两年专项行动基础上,自2026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实现防非打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2026年6月全月为第十四届“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陕西这一轮的发力点,不是简单的“多发几张传单、多贴几张海报”,而是将围绕“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推出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活动,形成防非打非的雷霆声势。

同时,常态推进“七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网点、进家庭、进景区),重点围绕群众最容易踩坑的领域做拆解式示警,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成为标配——短视频拆解骗局套路、直播互动在线答疑、线上答题检验成效,新媒体手段全面投入使用,让防非知识入脑入心。

“监管打击与司法惩处在防非打非体系中至关重要,但非法金融活动一旦走到立案追赃阶段,往往已是财产受损之后的‘亡羊补牢。”从近年案发规律看,此类活动之所以反复得手,关键不在于骗局本身多“高明”,而在于其持续借用新概念、新场景、新传播渠道,把“高息诱饵+脱离监管的资金流”包装得更像正规生意,从而绕过群众的风险判断边界。因此,持续深化宣传教育,被国家层面明确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治本之策”,广大群众也务必牢记: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高息莫轻信,守住钱袋子。如发现可疑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于震漫画/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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