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为帮助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者和市民朋友准确理解《条例》内容,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推出《条例》微课堂,进行系列解读。
本期聚焦立法背景与基本政策
一
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近些年来,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生重大变革。
一是网约车快速发展,市场结构深度调整;二是行业竞争加剧,驾驶员收入下降;三是乘客需求更加多元,司乘纠纷增多;四是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依据有所欠缺。
为此,《条例》应运而生,主要目的包括:推动行业法治化、科学化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品质;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为行业长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
《条例》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适用区域:舟山市行政区域内
适用对象:(一)巡游出租汽车:指使用有出租汽车标识的七座及以下车辆,可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或通过电话、网络召车提供出租汽车服务(884107)。(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指由网约车平台整合,使用符合条件的七座及以下车辆,车辆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设置巡游车外观标识。
三
《条例》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属于新规定?
《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为总则、经营准入、运营服务规范、运营保障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新规定包括:卫星定位装置等专用设备(881118)管理、出租汽车场站运营模式、驾驶员从业年龄及权益保障。
四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有何规定?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六十六周岁。
年龄调整原因:一是响应国家延迟退休政策;二是参考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的最新调整;三是结合舟山实际用工需求,缓解驾驶员短缺问题。
五
《条例》对出租汽车运价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实行差异化运价政策,旨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共利益。
巡游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平台根据市场供需自主定价,但政府保留价格干预权利。
六
《条例》何时施行?
施行日期:自2026年6月1日起
自该日起,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均按《条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