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的请示》(合保辽分发〔2026〕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6月12日,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的请示》(合保辽分发〔2026〕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镇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