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已有300余种集采药品下沉基层,群众购药更便捷实惠

2026-06-16 16:28:04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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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6月16日讯(记者韩黟瞳)6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成效。

山东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伟光介绍,提升群众购买集采药品便捷性,是保障集采改革成效落地惠民的重要举措。前期,集采药品的配备主体主要为公立医疗机构,2023年以来,省医保局全面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推动集采成效向村卫生室、零售药店(884300)等延伸,不断提升群众购买集采药品便捷性。

织密基层供应网络,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持续扩大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覆盖面,按照自愿原则,市级医保部门组织确定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8843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名单,并在官方网站动态公布参加活动单位信息,便于群众查询。目前,全省3.6万余家村卫生室和药店(884300)参加到活动中来,其中今年以来参加单位增加2200余家。通过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药店(884300)按承诺价格销售,不仅减轻了群众购药费用负担,节约了购药时间成本,也在分流医院(884301)门诊压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行标准化服务模式,提升群众购药体验感。各级医保部门指导参加单位按照“五统一”标准销售集采药品,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规范集采药品管理;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省医保局定期指导各市医保部门加强政策培训解读以及监督管理,重点对执行“五统一”标准规范、集采药品配备数量等进行检查,不断提升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规范性。

持续扩大药品范围,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组织临床专家遴选适宜在村卫生室、药店(884300)销售的集采药品,先后3次公开征求中选企业意向,由企业自主承诺按中选价格向参加活动的单位供应集采药品,目前活动覆盖集采药品达300余种,供村卫生室、药店(884300)自主选择配备销售,基本满足了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随着活动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纳入活动范围,如阿托伐他汀钙片、阿卡波糖片、二甲双胍片等,患者购买常用集采药品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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