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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我国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存在责任虚化、力量薄弱等系统性短板,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26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作出国家层面系统性部署,明确两年攻坚周期(883436)与二十一项硬任务,为基层消防治理提供纲领性指导。天津作为超大城市,兼具老工业基地、城乡融合等特点,消防安全风险量大面广、复杂叠加,老旧建筑存量大、小单位小场所管理薄弱、新业态涌现等问题突出。制定《实施意见》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的政治任务,也是破解超大城市消防治理顽疾、构建天津特色治理模式的战略举措,对筑牢城市安全底座、提升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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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以国办《意见》为遵循,以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为目标,以健全基层消防责任体系为重点,细化为6大任务、23项举措,涉及27个市级政府部门和16个区人民政府,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清晰、管理架构更加完善、末梢治理高效运转、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健全责任清单,强化街镇消防管理及“5分钟消防圈”建设;二是提升监管质效,深化差异化监管,推动防消一体执法与专业力量下沉;三是强化行业管理,落实“三管三必须”,严格审批源头管控与数智赋能;四是筑牢单位安全,细化主体责任,推动小单位小场所履职,推动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安装等民生实事落地;五是深化社会共治,加强中介监管与全民宣传,发动“一专六员”(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志愿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保安员、保洁员、网格员)参与隐患排查;六是完善激励约束,推行简易执法与“简案快办”,强化考核奖惩与多部门协同督导,全面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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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由属地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消防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并纳入述职管理;同步厘清公共安全办公室和其他内设机构,综合执法大队、网格化管理中心等消防履职边界,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推动消防干部兼任乡镇(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将专业力量直接嵌入基层治理架构,变“远程指导”为“一线驻点”,实现责任链条全贯通。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试点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点)。由乡镇(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牵头本辖区消防工作,明确专门从事消防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消防执法。健全各类消防力量联勤联训联调机制,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域打造“5分钟消防救援圈”;配套落实“街镇吹哨、部门报到”、隐患闭环管理等制度,打通条块衔接堵点。通过清单定责、机制联动,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属地基层消防治理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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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实行防消一体监管执法?
这是落实基层消防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关键举措。在不增编、不增人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潜队伍内部力量,最大限度充实基层一线消防监督专业力量,重构基层消防治理格局。推动基层消防员考取执法资格,将基层消防站工作职能向“防”上聚焦用力。基层消防员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熟悉演练工作中同步排查隐患,落实“发现—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扩大消防专业监管覆盖面。依托基层消防员一线实战经验,精准识别影响疏散、救援的隐患,避免“纸上监管”。联动街镇、村(社区)及网格员力量,构建“专业监管+基层共治”格局,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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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我市《实施意见》严格对标国办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常态化管理,在行业规划、资源配置、法规标准、资质资格、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消防安全要求,严格行政审批源头把关。一方面制定行业消防安全任务清单,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与约束惩戒,推动行业消防管理从“软要求”转为“硬约束”。鼓励行业部门有关岗位人员考取消防专业资格,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工程改造、消防产品监管等环节严守安全底线,从源头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及时厘清新业态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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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筑牢单位场所本质消防安全?
我市《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针对性举措,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全面夯实单位场所本质消防安全基础。督促各类单位场所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做到人人知责、明责、尽责,有效化解火灾风险。同步推进老旧高层、历史风貌及文物建筑消防设施提质改造,将相关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强化区域火灾联防联控,补齐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各类场所自防自救能力。统筹推进消防物联感知平台建设,推广智能监测手段,在确保可靠监测前提下,探索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模式,在筑牢源头防火防线的同时,提升行业消防治理精细化水平,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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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鼓励以市场化手段建设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
该举措以市场化手段破解小单位小场所、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短板。通过打破单位场所“各自为战”格局,整合区域消防资源,提供低成本专业火灾探测与响应服务,解决“没人管、不会管”问题。符合条件的单位、区域由专业机构配备持证人员24小时值守,建立标准化监测预警流程,接入区域消防设施数据,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市场化运营避免重复建设与财政兜底,降低政府、单位场所与群众负担,引入淘汰机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高风险区域通过接入简易喷淋、电气监测等技防设施,构建一体化防控网络,全链条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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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社会共治?
我市《实施意见》在国办文件宏观指引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参与主体、细化培训举措,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社会共治。一方面严格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落实积分管理与信用监管制度,同步推动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发挥作用,发动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保安员、保洁员等“一专六员”等基层一线力量,参与消防知识宣传、日常隐患排查。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落实校园“1530”消防安全教育模式,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物业人员、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系统化实操实训,依托各类阵地常态化普及消防常识。通过多元力量协同发力,不断壮大共治队伍、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养,构建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消防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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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强化对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的激励约束?
我市《实施意见》在国办文件框架基础上,兼顾基层减负与履职监管,完善激励约束体系。推行消防简易执法、简案快办,依托“津治通”平台简化数据报送,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同时健全执法监督、火灾事故调查机制,将基层消防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并作为干部奖惩激励的重要参考。坚持严管厚爱并举、加压减负同步,充分激发基层履职担当,保障各项消防工作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