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石化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2026-2028年)》政策解读中性

2026-06-18 14:53:04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人工智能--
化工--
原油--

一、《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一)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国家层面密集出台《精细化工(850102)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石化化工(850102)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加力推进石化化工(850102)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等文件,从稳增长、促转型、强创新、保安全等维度,明确石化化工(850102)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编制《浙江省石化化工(850102)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确保国家决策部署在浙江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

(二)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当前,石化化工(850102)行业正从“规模扩张”向“价值竞争”深刻转型,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成为产业升级主攻方向,人工智能(885728)深度渗透并加速重塑行业形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绿色低碳与供应链安全约束持续强化。编制《实施意见》,是浙江主动适应并引领行业变革趋势、提升产业链韧性的战略选择。

(三)适配浙江发展实际。面对“无油无煤”的省情实际,我省石化化工(850102)行业成功探索出一条依托深水良港、民营资本和市场机制的“无中生有”发展道路,成为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形成了从原油炼制化工(850102)基础材料、精细化学品、化工(850102)新材料的完整产业链。然而,行业发展仍存在高端化延伸能力不足、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等短板问题,距离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还有差距。编制《实施意见》,是立足自身基础、破解发展短板、强化特色优势、服务全省大局的迫切需要。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认真分析研判“十五五”期间严峻的“双碳”考核压力和美以伊冲突以来石化化工(850102)行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国家规范建设化工(850102)园区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工(850102)园区的有序规范建设,根据浙江实际适当提高园区扩园标准,推动化工(850102)园区提质发展。

二、《实施意见》制定过程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25年12月18日,刘捷省长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化工(850102)产业发展工作,指示要求制定出台石化化工(850102)行业转型升级意见,系统部署相关工作。省经信厅随即组织专题研究,赴宁波、嘉兴、绍兴、衢州等重点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听取部门、园区及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开展多轮跨部门协商与政策评估,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为《实施意见》的起草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省经信厅牵头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后,面向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3条(省级部门19条、设区市4条)。经逐条研究并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采纳意见建议14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5条,对有争议的内容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

三是履行审查程序。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完成后,认真开展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并分别提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并审查中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2部分。

(一)总体目标。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28年,力争行业规模稳步增长,精细化工(850102)率提升至65%;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碳排放强度分别较2025年下降6%和12%。

(二)重点任务。锚定世界级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目标,坚持“双碳”引领和“两新”融合,持续走好“减油增化拓材”转型升级路径,统筹短期稳增长增效益、长期强创新促升级,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减污、提效。

1.坚持“有保有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明确持续深化“增化拓材”、培育优质企业梯队、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强化项目能碳管理、严控新增基础化工(850102)原料产能等重点任务。

2.强化创新驱动,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明确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强化关键技术产品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协同耦合等重点任务。

3.深化技术改造,提升行业发展质效。明确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推动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等重点任务。

4.提质园区建设,筑牢产业发展主平台。明确优化园区总体布局、规范化工(850102)园区扩园、提升园区发展能级等重点任务。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7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实施意见》的解读机关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571-81056945。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