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7日对外发布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多项举措。
一是支持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二是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三是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四是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五是支持上海市立足实际,推动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沪养保”;六是支持信托机制在大都市的养老服务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七是支持上海市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重点领域项目落地,继续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上海自贸区(885472)临港新片区开展项目公司业务创新试点,以设立项目公司方式开展数据中心设备、资源采掘类设备、工业机器人、模拟机与航材融资租赁业务;八是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