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昌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601628)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焦家庄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甘报〔2026〕67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焦家庄营销服务部。
二、中国人寿(601628)甘肃省分公司接此批复文件后,应立即停止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县支公司焦家庄营销服务部的一切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金昌金融监管分局缴回保险许可证,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