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市中润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东方资管”)关于大宗交易的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不完善,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中润东方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市中润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东方资管”)关于大宗交易的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不完善,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中润东方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