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0号建议的答复

2026-06-23 09: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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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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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自然资建〔2026〕62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20号建议的答复

杞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科学开发建设海上综合能源(850101)岛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海上综合能源(850101)岛是一种海洋能源(850101)综合利用的综合体,是探索能源(850101)创新发展路径、推动海洋经济与能源(850101)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近年来,我厅加强规划引领、用好用足政策、强化要素保障,积极推进海上风电(885641)、光伏、储能(885921)、氢能等多种能源(850101)立体复合利用,支持盐城大丰探索开展海上综合能源(850101)岛建设工作。围绕探索开发海上综合能源(850101)岛,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政策引领。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基于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自然资源禀赋和生境本底、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划定工矿通信等各类用海分区,支持海上风电(885641)运维母港建设,合理布局新增风电(885641)路由和登陆点;合理设置海上光伏项目离岸距离和密度,鼓励“风光渔”等立体化利用模式。鼓励探索多种能源(850101)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850101)岛”建设,做好空间预留与政策预置。

二是推动立体复合利用。积极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制定《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技术规范》省级标准,为我省开展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提供精准技术支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在已取得合法用海手续的海洋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885641)。支持海上风电(885641)项目用海采用“风电(885641)+”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通过统一规划、设计、论证,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波浪能发电、制氢、储能(885921)等设施,切实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强化要素服务保障。2025年盐城提出建设海上能源(850101)岛用海需求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赴盐城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项目具体用海需求。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赴自然资源部沟通汇报恳请关心支持。2025年8月,厅主要负责同志会同盐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专程赴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相关用海政策问题。自然资源部领导表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885641)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增海上风电(885641)应在离岸30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布局;近岸区域水深超过30米的,风电(885641)场离岸距离还需不少于10千米;滩涂宽度超过30千米的,风电(885641)场内水深还需不少于10米。盐城大丰海上能源(850101)岛项目涉及在离岸25公里、水深2-10米的东沙辐射沙洲建设海上风电(885641),不符合上述深水远岸布局要求,后续将与我省共同研究,同题共答,探索推进盐城大丰海上能源(850101)岛建设的路径。

当前全球能源(850101)转型进程加速推进,海上综合能源(850101)岛作为融合海上风电(885641)、光伏、储能(885921)、氢能等多种能源(850101)形式的创新模式,正成为沿海国家探索清洁能源(850101)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有关意见建议,坚持创新引领驱动,加强资源复合利用,通过规模化开发海洋风电(885641)、光伏、波浪能等清洁能源(850101),以多能互补模式探索推进海上能源(850101)岛建设,为实现海洋强省目标注入新的动能。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上位政策支持。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对接政策动态,申请将盐城大丰海上能源(850101)岛项目提升至国家战略项目,争取从国家层面赋予我省在辐射沙洲海上风电(885641)用海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支持,在盐城大丰探索开展海上能源(850101)岛综合开发利用。

二是推进海域立体复合利用。立足江苏滩涂资源丰富、产业集聚联动需求突出等区域特征,积极探索推动海上风电(885641)与光伏、海洋能、海洋牧场及制氢氨醇等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鼓励新增海上风电(885641)项目用海采取“风电(885641)+”的综合开发模式,在海上能源(850101)岛建设中系统构建以可再生能源(850101)为主体、多种能源(850101)协同、多元产业融合的海域开发利用体系,切实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项目对资源生态影响的预测分析,针对用海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生态问题,从减缓生态影响和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的角度,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统筹推进海岸线、滨海湿地、海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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