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建〔2026〕68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54号建议的答复
张其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违法建设治理立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违法建设治理是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切实加强工作协同、强化日常监管、健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从立法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已对违法建设治理作出相关规范,我省依据上位法,结合实际先后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建设行为审批管理、违法建设认定查处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等作出了相关规定。从制度层面看,指导无锡市、常州市出台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指导连云港(601008)市出台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管理办法,为开展违建排查、问题处置、联合执法、长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违法建设日常监管。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持续开展的综合监测预警,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885564)巡查等技术,聚焦违反规划许可行为等内容,按季度提取图斑线索,开展省市联合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移交属地查处整改;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管,切实将问题“早发现、早制止”落到实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无人机(885564)设备280架、便携式执法记录仪15887台,用技术装备赋能城市管理工作;各地住建部门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开设特色应用场景,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如宿迁市在违法建设场景中接入23架无人机(885564)设备,构建“空中天眼”网,有效维护城市规划秩序;南通市聚焦城市治理痛点,利用AI视频分析技术,重点建设违建治理、数字城管、扬尘管控等场景,实现城市管理问题智能发现、及时流转。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违建问题处置。省自然资源厅按照“拆除没收一批、限制冻结一批、政策疏导一批”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稳妥有序推进违反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整改率已超50%。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省市联合实地核查移交违反规划许可问题整改。定期开展规划执法案卷评查,细化标准、规范流程,严把案卷质量,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是切实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执法协同的通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快构建工作协同机制。截至目前,各地已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执法协作,初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如镇江市已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规划执法监管网络;宿迁市近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20余次,制止违建行为180余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10部门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前置,及时发现并处理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破坏地下管网(885692)等问题,构建“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切实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责,强化对下指导,加强工作协同,依法依规抓细抓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将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共性问题研究,先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细化制定违建认定标准和处置规则、执法程序规范和社会共治制度。《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列入2026年立法预备项目,后续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条例起草,认真总结各地违建治理实践经验,细化规划执法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条款。二是持续强化违法建设常态化监管。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综合监测预警,持续开展省市联合实地核查,指导各地加强日常巡查,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实时预警”的立体监测网络,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宿迁、南通等先进场景经验,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赋能基层治理,畅通线索移交渠道,联动相关部门构建闭环处置机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协同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