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记者徐兵
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消息一出,在金融圈引发广泛关注。
原因很简单。长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并不缺法律。银行有银行法,证券有证券法,保险有保险法,信托、基金、期货等领域也都有相应制度安排。但一直缺少一部统领整个金融体系的基础性法律。此次金融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不是某一个行业的法律,而是金融领域的“母法”,承担着“立柱架梁”的作用。
如果将我国金融法治体系比喻为一栋高楼,那么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属于各个功能房间,金融法则是整栋大楼的承重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法草案首次审议,标志着我国金融治理开始从“分业立法”走向“统领立法”。
过去几十年,中国金融业经历了高速发展。截至2025年底,我国金融业总资产已超过550万亿元,成为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和第二大保险市场、资本市场。金融体量越来越大,金融产品越来越复杂,跨市场、跨机构、跨行业经营越来越普遍。
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互联网金融(885456)乱象、影子银行扩张、金融消费(883434)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本质上都反映出一个现实:金融创新越来越快,而制度建设必须跟上。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调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其背后都需要更加统一、更加权威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
金融法草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从已披露内容看,草案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主线,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金融消费(883434)者合法权益等核心原则。这意味着,未来金融监管将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个行业、某一家机构,而是站在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高度进行统筹安排。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法被定位为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未来将形成“1+N+X”的金融法治框架。“1”是金融法,解决金融领域的基础性、原则性问题;“N”是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行业法律;“X”则是各类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则。这种架构最大的价值,在于解决过去部分领域规则交叉、标准不统一、监管边界模糊的问题。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规则更加清晰;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执法依据更加统一;对于投资者和消费(883434)者而言,权益保护也将更有保障。
金融业本质上经营的是风险和信用。风险越复杂,越需要法治;市场越开放,越需要规则。金融法草案首次审议,不仅是一项立法进程,更是中国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迈出的重要一步。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从行业监管到体系治理,中国金融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法治阶段。
而金融法的诞生,正是这个新时代的重要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