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的请示》(渤财浙发〔2026〕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台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的请示》(渤财浙发〔2026〕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台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