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8日,德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庆云乐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庆乐银发〔2026〕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庆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庆云晨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你行股份450万股,股权变更后,山东庆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股份450万股、持股比例为9%。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你行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变更,并向德州金融监管分局书面报告。若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