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铜川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金鼎路社区支行升格的请示》(长银铜字〔2026〕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金鼎路社区支行升格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咸丰东路支行,营业场所为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咸丰东路高远1号商住楼一层商铺。
二、该分支机构升格后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铜川金融监管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铜川金融监管分局和耀州金融监管支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铜川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