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内幕交易某公司股票,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的杨守剑被没收违法所得44.44万元,并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经查明,杨守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9日晚间,相关公司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称其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7月29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9日晚。
2024年10月8日,杨守剑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等人聚餐后,安排杨某利于2024年10月9日通过“杨某利”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212万股,累计成交金额10958193.88元,并于2024年11月7日全部卖出。经计算,盈利444405.79元。
杨守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意愿强烈,交易相关公司股票时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以及内幕信息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杨守剑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山西证监局决定:没收杨守剑违法所得444405.79元,并处以1500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