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聚焦民生住房改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两大领域,明确两项关键性个税征管细则。一方面将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满足家庭旧房置换新房的减税诉求;另一方面自2026年7月1日起优化废品回收涉税规则,自然人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售卖报废产品,年度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以内个税预缴税率由0.5%下调至0.25%,税负直接减半。
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延期两年
在房地产(881153)市场处于深度调整与转型期的背景下,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成为稳楼市的重要抓手。《公告》明确,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周期(883436)延长至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适用条件、退税计算方式、申报办理流程全部沿用此前征管口径,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21 号)执行,纳税人办理业务无需适应新流程,操作便捷度保持不变。
按照政策要求,纳税人想要享受退税优惠需要满足两项核心前提:一是出售自有住房之后,必须在1年以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置住房;二是卖房与买房属地保持一致,买卖房屋同属一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退税金额实行差异化核算,若新购入房屋成交总价大于或等于原有住房转让总价,可全额退还出售旧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房总价低于旧房成交价,则按照新房房款占旧房房款的比例计算可退税额,精准匹配居民实际支出情况。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延续换房退税政策,核心目的是稳定住房消费(883434)、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当前不少家庭存在小户型置换大户型、老旧住宅置换品质新房、子女分置置换房产等需求,卖房环节产生的个税支出往往成为置换门槛。政策延期能够持续对冲换房成本,减少家庭置业资金占用,引导合理住房消费(883434)。由于申报规则未发生变动,已经办理过该业务的纳税人可直接沿用原有办理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上税务端口提交房产交易材料申请退税,政策连续性强、落地门槛低,覆盖面广,将持续惠及大量有置换计划的普通家庭。
废品回收个税阶梯预缴落地
换房退税是稳楼市的“定心丸”,那么针对废品回收行业的个税新政则是促循环的“催化剂”。《公告》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对“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减按0.2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60万元的部分仍按照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他服务与征管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执行。
长期以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突出涉税难题:回收企业大量向零散个人收购废纸、废金属、废旧家电等物资,自然人卖方大多不具备自行开具发票条件,企业无法取得合规进项发票抵扣成本,造成企业税负偏高、账务处理不合规等问题。为破解该痛点,税务部门此前推出反向开票机制,允许回收企业代为向个人开具收购发票;本次升级推出“三流合一反向开票”管理模式,将税务管控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实现交易全流程闭环监管。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主要是指通过将税务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直连废品回收活动信息,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在线上支付平台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自然人出售者)发起付款时,系统自动完成自然人出售者应纳税款计算、扣缴入库和预填开票,做到支付发票流、人企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实现“支付即开票、开票即缴税、缴税即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