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6年4月,国家层面召开全国服务业大会。会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我省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十五五”时期服务业扩能提质的目标路径。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精神,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关键环节、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方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研究,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已完成“三评估两审查”等规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五五”我省服务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60%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5%左右。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分领域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能力
一是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包括研发设计、成果转移转化、孵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5方面举措;
二是重塑软件信息服务(III)领先优势,包括软件服务、数据和信息服务(III)、智能体服务3方面举措;
三是增强现代交通物流综合竞争力,包括运输服务和物流仓储2方面举措;
四是增强现代金融专业服务(884257)能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3方面举措;
五是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包括节能降碳、环境治理(881181)、循环利用3方面举措;
六是支持商务服务创新发展,包括大宗商品贸易、跨境电商(885642)、专业市场、法律财会咨询会展、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广告6方面举措。
(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优质便民
一是加强优质居民服务供给,包括社区服务、零售、住房物业3方面举措;
二是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包括养老和托育托幼2方面举措;
三是增强健康服务专业化能力,包括医疗卫生和新型健康服务2方面举措;
四是创新文旅商体融合服务,包括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住宿餐饮4方面举措。
(三)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品牌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
包括加快推进数智化发展、打响“浙江服务”品牌、提升融合化发展水平、推动扩大开放合作4方面举措。
(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包括优化服务业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清理服务业领域不合理标准和限制性措施、完善统计制度、扩大服务业优质经营主体规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