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督,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选取3类4件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案件类型一: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3年8月,贵州某水电维护有限公司在贵州省金沙县某村2023年美丽新村建设项目投标中,提供伪造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对贵州某水电维护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3240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另案处理。
案件类型二:投标人串通投标
2022年9月,刘某华、任某凡等人通过下线组织、收集企业资源,先后联系600余家公司参与围标江西省万安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法中标17个标段。中标后,相关人员将中标标段以中标金额约12%的价格转卖他人,非法从中牟取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相关规定,2025年1月,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华等12人因犯串通投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罚,并处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17家单位没收中标价的3%、非法借用资质获利的违法所得,并按中标金额的5‰进行处罚,总计罚没9507779元。
2023年9月,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郴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四川省岳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联合多家企业统一报价,分工操纵投标价格,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两家公司各处以罚款170650元,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12798元。
案件类型三:中标人违法转包
2023年10月,重庆市垫江县某建筑有限公司以1.99亿元中标垫江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2023年11月,该公司通过竞争性比选,将项目拆分转包给某地质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和6个乡镇实施,并在与该地质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收取6%的管理费,转包合同金额合计15633.95万元,存在违法转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和《重庆市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相关规定,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对垫江县某建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94376元。
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深刻吸取典型违法案例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