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周义力)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变更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的批复》,同意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本次入股后,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约2.42亿股,占该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5.00%。
批复明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宜。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完成增资扩股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应按规定向浙江金融监管局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申请。
据了解,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义乌市属国有企业之一,组建于2014年义乌市第二轮国资改革之际,定位城市公共产品综合服务商,主要负责市域范围内的民生市场投资、开发和运营,公共服务及农业开发。业务涵盖农副产品、家居建材(850107)、模具、二手车、保安报警、粮食收储、民爆器材、文化商旅、酒店、房地产(881153)、农业等众多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