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关于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浙稠银〔2026〕36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本次入股后,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2.42亿股,占该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5.00%。
批复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相关股权变更事宜;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应按规定向浙江金融监管局提出注册资本变更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