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广西监管局对属地2024至2025年度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850102)作节点,确保评价工作组织有力、责任到人。紧密结合本地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实际和项目分布特点,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范围、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及人员配置。评价启动前,工作组集中开展政策文件研读和评价指标培训,统一评价标准和口径,为高质高效完成评价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工作中严格落实评价程序,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及时上报,确保评价过程规范有序、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多维客观反映资金绩效。为全面、准确掌握中央资金在基层的使用效益,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资料核实、访谈座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多维度、多层次采集数据和信息。现场评价环节,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统筹考虑资金分配量、资金使用情况、任务安排等因素,选取部分县开展实地评价,并在每个县选取一定数量的现场评价村,确保选取的项目能够全面覆盖中央资金支持的各类型、各环节整治内容。通过深入一线查台账、看项目、访群众,重点核实资金拨付及时性、使用合规性、项目完成质量及环境效益发挥等情况,确保评价结论真实反映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是突出结果应用,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改进工作、推动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财政部和中央主管部门安排预算、加强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评价工作结束后,将及时梳理汇总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相关地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真正将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环境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