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安康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关于安康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康阳光人寿〔2026〕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巴山中路151号华钻酒店14层。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2026年7月3日,安康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关于安康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安康阳光人寿〔2026〕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香溪社区巴山中路151号华钻酒店14层。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