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关于撤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就撤销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县支公司事宜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相关事宜应当充分告知,切实做好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相关权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