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陈子垤 通讯员 交宣) 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州交警新增了一批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取证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包括广园西路、海珠区科韵路、新滘东路、广州大道南、滨江东路、三元里大道、白云大道等522条重点路段。该设备将于2026年7月13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执法类别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
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884154)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8.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
9.电动自行车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的;
10.电动自行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
11.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12.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3.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
1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
15.实施影响号牌识别行为的;
16.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17.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884154)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