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守护公共财政、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的关键环节。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运用“四三二一”监督模式,推动预算监督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监督转变,以高效监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支撑。
锚定“四个需要”,夯实制度根基
紧扣法治、规范、发展、民生“四个需要”,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细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债务、国资五大监督链条,健全会前初审、会中审议、会后跟踪、年度问效全流程制度。搭建专业学习平台,定期开展预算实务专题辅导,提升人大代表与机关干部监督履职能力,让预算监督有章可循、专业高效。
坚守“三个一致”,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与中央及省市委工作部署一致、与营口市情发展要求一致、与省级、县区级人大工作步调一致,把准监督方向。聚焦“三保”及民生项目资金、债务管理、绩效改革等重点任务,围绕养老金保障、债务风险防控、财政预算绩效等开展专项调研或询问;强化省市县人大统筹联动,统一标准、规范流程,构建上下协同、全域覆盖的监督格局,确保监督不偏向、见实效。
理顺“两个关系”,凝聚监督合力
理顺内部履职与外部协同“两个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对内明确常委会、财经专委会、预算工委职责边界,建立预算执行与债务季度汇报、月度数据动态报送及监督机制,实现“月月盯、季季督”。对外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组建专业审查组开展集中初审,建立“审查—反馈—整改—再审查”闭环管理,大幅提升审议意见采纳率与整改落实率。
聚焦“一个核心”,彰显监督实效
牢牢把握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核心,把实效体现在资金增效、管理提质、风险防控、民生改善上。以绩效监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建立了营口市行业绩效指标体系,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重点监督保障民生投入,推动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医疗扩容等民生项目加快落地;以闭环监督强化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从程序监督到实质监督,从被动审查到主动管控,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以“四三二一”原则为抓手,管好人民“钱袋子”、护好发展“基本盘”,以精准有力的预算监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夏雪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