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在建设“1+3”重点功能区中的重要作用

2026-07-10 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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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1+3”重点功能区战略,旨在优化省域生产力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更高水平建设“1+3”重点功能区的系列战略部署,为全省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新蓝图,也对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在功能区建设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2、民营经济与“1+3”功能区建设战略同频、双向赋能,二者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实践路径上高度契合、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江苏“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更高水平建设“1+3”重点功能区的系列战略部署,为全省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新蓝图,也对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在功能区建设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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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重点功能区战略,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禀赋、打破传统行政梯度划分、优化省域生产力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核心空间载体。《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更高水平建设“1+3”重点功能区的系列战略部署,为全省区域协同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新蓝图,也对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在功能区建设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战略同频:深刻把握民营经济赋能“1+3”功能区建设的核心逻辑

民营经济与“1+3”功能区建设战略同频、双向赋能,二者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实践路径上高度契合、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江苏“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

民营经济是落实“1+3”功能区战略的天然生力军。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58.5%,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服务业营业收入对全省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64.2%、78.3%;长期以来,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六成的税收、七成的企业研发投入和社会固定资本投资、八成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的高新技术产值,具备深度参与功能区建设的雄厚实力与强劲动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以及《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为民营经济深度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扫清了制度障碍、提供了坚实政策支撑。

“1+3”重点功能区建设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开辟了广阔新空间。江苏省“十五五”规划立足四大功能区差异化资源禀赋,明确强化扬子江城市群示范引领功能,打造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江淮生态经济区生态竞争力,提升徐州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既为民营企业规避同质化竞争、找准特色发展赛道提供了清晰指引,也在科创协同、跨江融合、向海发展、绿色转型、省际联动等领域释放了全新增长机遇,是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红利。

唯有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市场活力与创新活力,才能把功能区的战略蓝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实效;唯有依托功能区的战略载体,民营经济才能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实现更大作为,二者共同为江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筑牢坚实根基。

精准发力:找准民营经济服务“1+3”功能区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发挥民营经济在“1+3”重点功能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重点是紧扣各功能区战略定位,精准引导民营企业找准发力方向、彰显比较优势,实现靶向赋能、精准发力,将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与创新动能,切实转化为功能区高质量建设的实效成果。

聚焦扬子江城市群示范引领定位,引导民营经济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上挑大梁。依托城市群新质生产力发展先行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投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领域突破技术瓶颈。培育民营专精特新(885929)企业,推动其深度融入先进制造(883433)业集群,强化产业链协同配套,打造民营“链主”企业,助力沿沪宁、沿江产业集聚带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同时参与南京、苏锡常都市圈建设,助力跨区域合作模式落地。

聚焦沿海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定位,引导民营经济在海洋经济和绿色发展上闯新路。依托沿海空间和绿能资源优势,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沿海港口、集疏运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临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民营企业进军海洋装备制造、海上风电(885641)等新兴产业,培育海洋经济民营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沿海生态保护修复,发展滨海文旅、清洁能源(850101)等绿色产业,助力港产城融合和沿海三市一体化发展,打造绿色发展“黄金海岸”。

聚焦江淮生态经济区生态优先定位,引导民营经济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作示范。围绕江淮湖群绿心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特色农产品(850200)精深加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里下河湿地、洪泽湖等生态资源,深耕文旅融合、生态康养等业态,推动生态资源向经济效益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881181)和环保技术研发,发展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助力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样板。

聚焦徐州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定位,引导民营经济在枢纽经济和区域协同上显担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徐州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强化徐州陆港与周边港口联动。鼓励民营企业做强工程机械(881268)等优势产业,推动产业跨区域协同配套,参与省际毗邻地区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徐州提升区域首位度,推动徐宿淮连协同发展和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制度护航:厚植民营经济扎根“1+3”功能区建设的优质生态

推动民营经济深度融入“1+3”重点功能区建设,关键是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一流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民营企业在功能区建设中敢闯敢干、安心发展。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玻璃门”“旋转门”,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参与“1+3”功能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的权利。在功能区产业规划、项目布局、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为民营企业预留充足发展空间,营造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精准政策供给,打造差异化政策支撑体系。紧扣“1+3”各功能区战略定位,出台针对性、差异化的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扬子江城市群重点加大对民营科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沿海经济带重点保障民营企业合理用地用海需求,加大对海洋产业、清洁能源(850101)项目的金融支持;江淮生态经济区重点落实生态补偿、绿色发展激励政策,支持民营绿色产业项目发展;淮海经济区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区域市场,加大对枢纽经济、跨省域合作项目的扶持力度,实现政策精准滴灌。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守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法治手段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常态化清理和化解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健全长效预防机制。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为企服务效能。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常态化工(850102)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在功能区建设中遇到的用地、融资、用工等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政务服务,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弘扬新时代苏商精神,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宣传激励,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民营经济的创造活力在“1+3”重点功能区建设中充分迸发。

作者简介:殷一榕,男,法学博士,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委托课题“‘1+3’格局下江苏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主要特征与差异化路径研究”(KT2026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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