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5年11月18日对王磊作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保市监处罚〔2025〕X00050号),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50000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如下:当事人自看到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至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张家港港城支行(账号:32201986255059320166)缴纳上述款项。
针对此次催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