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始终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与系统观念,紧扣新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核心要求,聚焦“四个加强”精准发力,持续推动监管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属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把准政治方向
内蒙古监管局党组将新增专项债券监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统筹推进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局党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相关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政策精神实质。将监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与财政运行监管、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一体部署、同步推进,确保监管工作与全局工作同频共振。结合属地债务管理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细化工(850102)作节点、明确责任处室与责任人,构建“党组领导、处室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闭环,确保监管方向明确、目标清晰、措施扎实。着力打造专业监管队伍,系统梳理新增专项债券管理政策文件与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作为监管人员“手边书”。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辅导授课,重点提升干部政策把握、风险识别和处置能力。强化人员保障,统筹全局业务骨干组建跨处室工作专班,明确协作流程与工作标准,形成日常监管与专项攻坚相结合的人员支撑体系,保障监管任务高效完成。
二、加强协同联动,构建监管合力
立足新增专项债券跨部门、全链条、覆盖广的特点,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推动形成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与自治区财政厅不定期联合开展日常监管,聚焦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进度等关键环节,协同推进问题整改;与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关键数据,实现工作协同联动,打通业务信息壁垒。建立跨处室数据共享机制,整合财政、金融、项目等多维信息,开展联合研判与交叉分析,深入挖掘相关项目与财政、金融领域的关联性问题,提升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对重点地区实施动态监测,加强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合规。
三、加强手段创新,强化全程防控
坚持源头预防与过程管控并重,探索建立全流程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源头把控方面,聚焦重点领域,督促地方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推动储备库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项目质量。提醒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减少资金沉淀。在监管方式上,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债券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实行“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模式,线上通过系统筛查疑点,线下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开展实地核查,通过查阅凭证、约谈负责人、查看现场等方式,确保监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四、加强追踪问效,确保监管实效
建立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推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穿透式核查,跟踪资金从拨付到使用、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情况,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建设质量,核验资金支出与实际进展是否匹配。对项目进度慢、支出效益低的项目,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杜绝资金闲置浪费。在问题整改方面,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建立整改清单,对日常监控、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回头看”“交叉查”等方式定期核验整改效果,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切实发挥“探头”“哨兵”作用,定期向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报送监管报告,全面反映监管工作情况,重点梳理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为上级决策与地方施策提供参考,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持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