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志成同志来信的答复(磷化氢熏蒸次数)中性

2026-07-13 2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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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成同志:

您好!2026年6月5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磷化氢熏蒸次数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GB46033-2025)第5.4.2.3条规定: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min,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每次是指每一次作业的时间,限制熏蒸作业时间、频次主要是出于对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考虑。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储备司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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