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财政部上海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把内控评价作为促进在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财会监督效能、提升内部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高位谋划、精心组织,朝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目标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系统谋划,强化目标引领
上海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将其定位为落实财会监督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夯实管理基础的重要工具和关键手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顶层设计。局党组提出,要通过内控评价深度介入并助推在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强调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剖析根源、推动整改、完善机制。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工(850102)作要求。明确将深化成果应用作为工作目标,要求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对一”精准反馈、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切实帮助各单位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三是系统谋划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充分考虑现有人员力量、处室分工、现场与非现场监管要求、日常监管与专项核查等工作实际,举全局之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创新方式方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守正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多维发力,全面提升评价工作质效。一是加强统筹联动,组建专门队伍。积极探索“职能处+主管处”、“局内人员+外聘专家”、“非现场全面复核+现场重点核查”等工作模式,统筹局内外各方面的人员力量,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业务骨干+专家”复合型团队。二是全面扫描复核,精准立体画像。充分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对所有在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内控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全景式“扫描”复核,对单位进行规范性、相关性、客观性等方面的精准画像。三是把握现场核查机会,开展深度“体检”。开展现场抽核,综合运用调研访谈、资料查阅、穿行测试等方法,对重大决策、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全链条跟踪,从组织架构和业务运行两个维度深挖问题根源。
三、强化过程管控,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结果客观
坚持质量为本,将过程控制贯穿于评价工作始终。一是在非现场复核阶段,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线索均逐一制作工作底稿留存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事实认定清楚;同时建立“点对点”事中沟通机制,就初步发现的问题或线索,与相关单位及时交换意见、核实情况,为后续精准反馈和督促整改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在现场核查阶段,严格按照核查程序,确保流程合规、手续完备。严格执行“事前告知”,向被核查单位制发核查通知书,明确核查依据、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底稿编制”,现场取证做到一事一稿、逐项记录,详细载明问题事实、判定依据及佐证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问题有据可查;严格执行“意见征求”,核查结束后向被核查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就核查总体情况、发现问题及初步定性进行沟通,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对异议事项进一步复核判定,最终实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确保评价结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深化成果运用,做实“后半篇文章”,推动治理效能转化
锚定“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目标,着力构建“查出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治理闭环,推动内控评价结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内部治理效能。一是清单式反馈,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内控评价发现的问题,形成“一单位一清单”,以《内控分析评价结果问题清单》形式正式反馈相关单位,详细列明评价要点和具体问题,督促其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整改清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以前年度内控评价发现问题开展“清零行动”,逐条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单位,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协同化联动,拓展监管成效。加强内控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决算编制审核等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机衔接,推动内控建设与财会监督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内控在防范财政风险中的基础性屏障作用。
下一步,上海监管局将更好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在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切实提升内部财会监督水平,助力重大财税政策更好落地见效与中央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