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浙阳光人寿〔2026〕2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浙阳光人寿〔2026〕2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於潜营销服务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