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被罚款235万元,南京溧水支行被罚款250万元,南京江宁竹山路小微支行被罚款40万元,南京莫愁湖支行被罚款30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赵敏、许哲华、陈贻训、沈菲、朱凌云、徐朝波、华根富被警告并罚款共计51万元,曹颖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陈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