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要紧扣“十五五”时期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防止规划与实施“两张皮”,确保执行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聚焦重要任务。阿里地区以基础设施升级为支撑、以开放合作为引擎,持续加强边境建设。阿里边境线长、高寒缺氧、条件艰苦,边境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大,如果缺乏有效有力的政治监督,就可能在涉边项目建设、惠民补贴发放、兴边富民政策落地等环节出现落差偏差。政治监督必须聚焦“国之大者”,把边境一线的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把边境建设重大项目纳入监督清单,常态化跟踪监督检查既看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质量,也盯项目建设中的权力寻租、插手干预、监管缺位等问题。紧扣固边兴边战略任务,坚持将监督探头架设到搬迁一线,加强边境新村建设、产业配套、安居管理以及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物资调配、就业安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清单、督导清单和整治台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围绕资金使用、配套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让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紧密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边贸市场管理运行,监督跟进商户入驻和运营情况,推动解决边贸结算难、通关效率低等问题,以兴边富民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强边重大战略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找准着力点。阿里地区气候高寒干旱、土地沙化与荒漠化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一些地方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中仍存在“过关”心态,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政治监督必须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紧盯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追责问责。紧密结合“十五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总体思路,将规划引领夯基、生态守护提质、要素保障护航等行动落实纳入政治监督范畴,重点关注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补齐短板。运用好纪检监察、审计、群众监督等成果,加强对重大生态工程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的全过程监督,建立整改整治台账,推动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坚持下沉一线、靠前监督,聚焦污水排放、垃圾填埋、农田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企业厂区、田间地头、流域沿岸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纠治各类污染源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生态底色。推动职能部门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最严格的监督守护好阿里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严控风险点。工程项目和招投标领域是权力寻租的高风险区,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变,持续加大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督力度。督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紧盯项目审批、组织招标、评标定标、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动真碰硬开展自查互查抽查,全面起底行业存量问题,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聚焦重点项目建设,紧盯人、责、财等关键要素,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督,对项目动态精准“画像”,确保项目落地廉洁、高效。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监督推动整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紧盯“一把手”及关键岗位人员,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基础库,明确监督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紧盯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推动项目全周期管理监督,构建“监督—整改—治理”完整闭环,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智慧监督平台建设,紧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督促相关部门梳理权责清单,查找廉洁风险点,编制全地区招投标领域数字监督资源目录,提升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
提升监督质效。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十五五”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统筹谋划部署常规巡察工作,持续加大巡察监督力度,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与人大、司法、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到各部门同频共振、相互支撑,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回访督查”的完整链条。(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