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海关所属济南机场海关关员在对进境航班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
经开箱查验,现场关员查获违规进境医疗器械(881144)透明质酸钠皮肤填充针70支,产品外包装无中文说明书及中文标签。目前,该关对上述物品暂不予放行。
海关提醒:用于真皮层注射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881144)管理。根据《医疗器械(881144)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第三类医疗器械(881144)实行注册管理,进口医疗器械(881144)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881144)注册证》,同时进口的医疗器械(881144)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且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881144)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无相关证书的,不得进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