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公告,对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该企业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真实、准确报送涉及管理人及个别私募基金有关信息;
二是管理的个别私募基金向其投资者让渡管理权、个别私募基金投资标的的投资价格缺乏估值依据,说明该企业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尽谨慎勤勉义务;
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向个别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企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方永中、代淑香、蔡成巨分别作为时任经营管理负责人,领导、实施了未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真实、准确报送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有关信息的违规行为;蔡成巨作为时任经营管理负责人,领导、实施了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
上述情形说明方永中、代淑香、蔡成巨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监管法规和行为规范。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方永中、代淑香、蔡成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市紫荆汇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1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深圳紫荆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