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晋中人保财险发〔2026〕1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中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晋中人保财险发〔2026〕1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人保财险晋中市分公司城区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中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