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易威登马利蒂(LV母公司)对宁波一家日用百货小店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再次将国际顶奢品牌的“下沉式维权”推入公众视野。
受网友普遍关注的热搜话题。 网络截图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涉事小店注册资金仅5万元,主营布料、平价帆布包等日用品,其所在的轻纺城(600790)市场管理方也被列为连带被告。然而,这并非孤例。
企查查数据显示,近五年LV在中国累计发起1691起商标维权诉讼;普拉达(HK1913)等国际奢侈品牌同样采取批量维权策略,长期在国内小商品市场“下沉式维权”,多次在浙江义乌、广东广州等地批发市场,对大量小微商户集中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大量诉讼案件表明,国际顶奢大牌维权对象已从高端仿冒扩展至街边小店、批发市场商户和线上小微店铺,覆盖餐饮、日用品、服饰等与奢侈品定位相去甚远的小商贩群体。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茉莉奶白案千万级赔偿的高关注度,大量被诉小微商户则普遍规模小、法律认知薄弱、应诉能力不足,大多难以有效抗辩,极易败诉赔付。由此,“商标霸权”“资本降维收割小微商户”等舆论持续发酵。
对此,很多涉事商户也普遍面临疑惑:卖平价日用品与奢侈品毫无竞争关系,为何仍被认定侵权?
浙江九段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领域律师梁嘉桐向潮新闻记者解释,国际顶奢大牌起诉的核心法律依据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LV老花图案已被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跨品类保护。即便商品定位低端,只要图案与LV老花高度近似、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理论上构成侵权。”
但实际上,记者梳理多个案件公开信息发现,部分涉诉小微商户并非刻意仿冒,侵权行为多源于认知误区与法律盲区。以LV老花图案为例,有小微经营者普遍不懂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片面认为“不做奢侈品生意就不会侵权”;也有小微经营者坚持可以用,原因是LV四叶花卉图案与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等千年公共纹样高度同源,其“老祖宗”可追溯到中华传统公共文化。
针对这场文化与法理之争,《人民日报》发布评论指出:企业创造性改造公共文化资源并注册商标合法合规,但商标注册不得让公共资源彻底私有化,更不能主张绝对排他权利。含有公共通用元素的商标,相较于完全原创商标,保护强度与范围应当依法限缩。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观点契合我国《商标法》立法精神与全球司法共识——注册商标包含通用名称、图形的,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欧盟、美国、日本等多地司法判例也认定,传统装饰纹样、通用花卉图案属于公共文化资产,单一企业无权独占垄断。
在此背景下,LV、普拉达(HK1913)等国际大牌一些“下沉式”维权行为,是否属于“商标霸权”? 梁嘉桐律师认为,合法的驰名商标维权与商标霸权有本质区别。她直言,部分维权行为确实存在权利过度扩张的问题,涉嫌“商标霸权”。“部分案件中,品牌通过拆分组合商标,单独抽取公有通用花卉元素主张侵权,变相将公共文化资源纳入私有保护范围,已超出法律边界。”
“公众反感的不是知识产权保护(885791),而是大企业利用规则漏洞滥用权利、挤压中小市场主体生存空间。”梁嘉桐律师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平衡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既要尊重企业品牌无形资产,也要遏制国际顶奢大牌权利泛化,需要守住公共文化资源共享的底线。
